本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既有住房贷款又有住房租金,可以同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1-03-08 09: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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