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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请问:个体工商户核定月收入2万,如果开具3万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内容
请问:个体工商户核定月收入2万,如果开具3万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办件编号 LYHF20210406 提交时间 2021-04-0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处理人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答复时间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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