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简易申报到什么时间?
发布时间:2021-06-17 16: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十条(一)的规定: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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