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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是否可以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是否可以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发布时间:2022-02-18 16: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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