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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9-02-25

纳税人所属地

辽宁

问题内容

咨询认缴制下股权0元转让缴纳印花税吗?有的人说不管是认缴还是实缴都按转让份额缴纳印花税,这样对吗?注册资本是在实缴时缴纳印花税,为啥转让股份在认缴的情况下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2-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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