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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出口产品由于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损失,付给对方赔偿款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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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出口产品由于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损失,付给对方赔偿款的税务问题

日期:2019.9.20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问:公司为生产企业,出口产品,由于咱家个别产品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损失了,付给对方一笔赔偿款。请问对于这笔业务,我家是否可以做营业外支出?需要调整已经收到的出口退税吗?

答:公司为生产企业,出口产品,由于个别产品质量问题,付给对方一笔赔偿款。这部分赔偿款相当于出口业务的折扣、折让行为,因此,需要调整已经收到的此笔业务的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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