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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退还已缴纳契税应提交什么材料?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退还已缴纳契税应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1-09-10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第七条(四)的规定:纳税人依照《契税法》以及23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的,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资料: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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