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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什么票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什么票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发布时间:2021-09-18 12: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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