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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提供经纪代理服务,销售额是否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

提供经纪代理服务,销售额是否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

发布时间:2021-11-10 14: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三)的规定: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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