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在转让股权时股权原值如何确认?
发布时间:2021-12-07 11: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二)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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