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征税的问题
编号 2020032611304330800
姓名
张志勇
留言时间
2020-03-26 11:30:43
留言内容
1、公司名称变更、股权及股份部分变更、经营范围变更。 2、企业信用代码、法人、住所都没有变动,债权、债务延续。 问题:原公司房产和土地跟随变更到新公司名下,房产和土地是否征税?如果征税都征那些税?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处理时间
2020-03-30 17:59: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