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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劳务费

09-29 我要评论

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劳务费

留言时间:2020-01-06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开具劳务费发票税率多少?另可以建议计税按3%开具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

   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一般计税,不使用简易计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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