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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社保缴费年份错误缴纳了2023年的

11-12 社保缴费 我要评论

社保缴费年份错误缴纳了2023年的

留言时间:2022-11-04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在陕西杨陵参保的,本应该缴纳2022年社保350元,在选择年份时选择了2023年,请问该怎么处理?该联系谁?

附件

nv9rpu.jp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1-0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17号)的规定:“五、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启动时间由统筹区医保部门同税务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集中缴费时间,由省税务部门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后向社会公告,全省统一执行。

   (一)一般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故现在正处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除部分特殊人员外,一般人员无法补缴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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