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7月开始征呢还是从8月开始征呢?
留言时间:2020-03-17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发〔2017〕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省政府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房产税从7月开始征呢还是从8月开始征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陕政发〔2017〕25号第九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