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公司,无贷款服务经营范围,能否申请开具利息收入普通发票
留言时间:2020-03-21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法人公司将自有资金出借给另外一家法人公司,出借公司无贷款服务经营范围。问能否申请自行开具“利息收入”普通发票?能否申请增加“贷款服务税目”具体怎么操作?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票开具的原则为据实开具,如您发生了该应税行为则可以开具此业务的发票。如需要增加“贷款服务税目”,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在系统中维护该业务对应的税率征收率,以便您后期在申报表中进行纳税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