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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小规模代开专票后作废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小规模代开专票后作废,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小规模单位代开专用发票后作废,预缴的税款抵了后期开具发票的税款,并且在季度申报表的预缴税款栏填写,重复抵减,系统不比对吗?这样做会有什么问题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重新开具金额相同的发票,则预缴税款栏次金额不变,正常申报即可。如预缴税款栏次带出金额有问题,建议您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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