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个税申报
留言时间:2020-04-10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个体户1月新办户 第一季度增值税没有超核定的,个税应税项是填核定的还是实际开的数字?核定的是一季度120000元 但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核定销售额是75,419.35 个税应税项到底填那个数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4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的收入未超过核定的数额,按核定数额进行申报纳税。如您掌握的核定数据与系统实际不一致,建议联系主管局核实一下是否有核定调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