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
留言时间:2020-04-26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网上看到有的地区对于取暖补贴是免于缴纳个税的,想咨询一下陕西有没有这个相关优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同时,陕西目前没有取暖补贴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文件,因此,取暖补贴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