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陕西  >  陕西省税务局:分公司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之惑

陕西省税务局:分公司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之惑

09-29 我要评论

陕西省税务局:分公司税务登记

日期:2019.7.13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

        问:我们总公司在雁塔区,在高陵区购买厂房并成立分公司只用于生产,分公司没有收入,分公司办理非独立核算是否合规合法?我们要求总公司支付物业费,由物业公司给总公司开具物业发票, 但物业公司答复我们只能将发票开给分公司,物业公司这样是否合规合法?

        答:分公司可以非独立核算;物业费发票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如实开具,物业费的实际使用人是分公司,发票应如实开具给分公司。

——————————————————

        税乎网点评:总分模式在目前税务体制下面临很多挑战,企业需要慎重选择!另外提醒,税务登记时有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之分,各位一定注意。本质上这不是一个会计概念。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