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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发票开具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发票开具

留言时间:2021-08-25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是去税务局代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3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只要不在文件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内,提供贷款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由于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接受贷款服务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取得普通发票的作用一样。建议您根据实际业务据实开具发票,避免发票因长期未认证而产生滞留数据。

   问题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方为一般纳税人,需要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之前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但之前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自行开具。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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