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9-23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地下停车位因为不具备房屋定义、功能,所以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缴纳房产税。希望能给出确定的答复。
附件
浅析地下车位是否缴纳房产税.docx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2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