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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某信息公司让个体户虚开发票被税务稽查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11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71***11

法定代表人: 许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102********557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稽 罚 〔2022〕 4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经检查,你单位于2019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镜湖区杨某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李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陈某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李某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法、镜湖区蒋某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等单位虚开的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税款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44,197.07元。

罚款金额(万元): 4.41970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5-2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19734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19734

地方编码: 440604

备注: 4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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