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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预收长租物业的租赁款项未申报纳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7229B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7***229

法定代表人: 陈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622********435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一稽 罚 〔2022〕 7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偷税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5年至2019年期间将“***商务大厦”项目的公寓和商铺进行出租。其中,对部分自持公寓和商铺进行长期租赁,与承租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通过你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和现金一次性预收长租物业的租赁款项共计77673271元,该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你单位上述行为造成少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你单位2015至2019年度在账簿上不列、少列不含税预收租金收入合计74774528.02元,造成少缴营业税及其附加、增值税及其附加,已构成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十五项的规定,鉴于你单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是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超过百分之十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营业税840178.41元0.6倍的罚款504107.04元、少缴增值税2899219.45元0.6倍的罚款1739531.67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61757.89元0.6倍的罚款157054.71元。

罚款金额(万元): 240.06934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地方编码: 440600

备注: 4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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