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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广州市某新材料公司发放临时工劳务报酬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被税务稽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67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7***067

法定代表人: 尤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0322********230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三稽 罚 〔2022〕 4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在2017年、2018年分别向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407,462.71元和643,242.33元,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你单位在2017年、2018年分别向临时员工发放劳务报酬95,280.00元和243,332.84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你单位在2017年、2018年分别向临时聘用货车司机发放劳务报酬228,883.60元和839,903.6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你单位在2017年、2018年分别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69,691.90元和404,521.76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补代扣代缴扣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71,747.28元,其中2017年为37,995.73元,2018年为133,751.5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7.17472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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