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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以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罚款4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贸易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20***6L9B7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欧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27********43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东区税 罚 〔2022〕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以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3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87K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87K

地方编码: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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