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罚[2022]30号
案件名称 南京***烟酒百货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经营中有部分货款未计入销售收入,造成多退留抵税款92309.67元。 你单位在检查所属期内编制虚假计税依据,造成2020年度多计亏损9959.49元。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你单位已进行更正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违法行为1
纳税人名称 南京***烟酒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DDPKX1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DPKX1
法人证件号码 3****************8
法人姓名 谢某
处罚结果 处以一倍罚款,计92303.6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你单位违法行为2,决定处以罚款299.19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6-30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6-3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