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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税务局:多退回留抵退税,处税款0.6倍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罚[2022]23号

案件名称 南京***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销售的部分货物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收款,未计入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造成2022年4月多退回留抵税额364,821.79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处税款0.6倍罚款,合计218893.07元。

纳税人名称 南京***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88102Y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8102Y

法人证件号码 3****************8

法人姓名 庞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处税款0.6倍罚款,合计218893.07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6-29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6-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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