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江苏  >  苏州市税务局:对你单位多退留抵税额处一倍罚款,对少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苏州市税务局:对你单位多退留抵税额处一倍罚款,对少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稽罚[2022]5号

案件名称 吴江市***服饰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少确认服装销售收入(含税价)10151556.32元,其中2019年1057784.15元(含税价)、2020年2684915.38元(含税价)、2021年3763601.26元(含税价)、2022年1-3月2645255.53元(含税价)。同时,少结转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795915.38元、少结转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2067784.1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少计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167878.18元,造成多退留抵税额25684.25元、少缴增值税1142193.93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造成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9953.57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六条的规定,造成少计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140176.79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308247.1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名称 吴江市***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9185G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185G

法人证件号码 3****************6

法人姓名 桑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多退留抵税额25684.25元处一倍罚款,计25684.25元;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1142193.93元、城市建设维护税79953.57元、企业所得税22421.20元,分别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增值税罚款571097.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9976.82元、企业所得税罚款11210.6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7-01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7-0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