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南县税务局与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9-04-25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422执43号
申请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衡南县税务局,住所地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
法定代表人何铭,局长。
被执行人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县杨嘉桥镇潭衡高速。
国家税务总局衡南县税务局与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于2019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