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1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转让股权,被转让企业账面的资本公积和净利润是否影响股权原值的计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