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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人出租非住宅房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出租非住宅房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20-04-1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讲房屋租给我们公司做办公室,房屋半年缴纳一次金额为58000,去合肥庐阳区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58000缴纳房产税2900,请问房东个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出租不动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肥市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月租金10万元(含)以下,综合征收率5%。您需要了解综合征收率的详细规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如综合征收率中已包含个人所得税的,无需重复缴纳。合肥市庐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电话:0551-65900114。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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