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房土两税的减免
留言时间:2020-04-2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属于现代服务行业里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住宿餐饮服务,在疫情期间季度亏损,是否可以申请一季度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皖财税法〔2020〕287号规定:“一、主要内容
(一)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四)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其他企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中,政策减免行业判断标准按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您可核实贵企业是否符合文件第(一)、(二)、(五)等规定,符合的可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