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安徽  >  安徽省税务局:什么叫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税务局:什么叫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

09-29 我要评论

什么叫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

留言时间:2019-12-3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的父亲是个体户,是在乡镇上开店。他去国税局问我们不交税的原因是每月营业额没有到三万,所以不交税,请问这属于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吗?如果不是的话,那什么叫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若是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同样也适用上述文件的优惠。

根据文件(财税〔2016〕12号)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凡核定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其个人所得税实行零申报。针对乡镇自然免税个体工商户税法中没有此项定义。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