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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残疾人退休领取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退休领取企业年金

留言时间:2020-06-10

咨询对象

黑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残疾人退休后领取企业年金,有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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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1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12366答复:您好,根据黑政规【2019】1号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幅度以6000元为限;不足6000元的,据实减征。企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综合所得收入项目,领取时全额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款。因此,可以按规定适用黑政规【2019】1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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