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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对承租工商业户涨房租

标题 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对承租工商业户涨房租

内容 尊敬的省税务领导,我是佳木斯一个个体小超市老板,我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承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门市房,疫情期间生意非常不好,难以维持生计,看到国家对于个体户承租国有资产房的政策,我们欣喜若狂,但还没开心几天,佳木斯的肖主任来收房租,不但不按国家号召免除房租,而且给我们涨房租,告诉我们,国家的房子不怕关门,不交房租就搬家,我们实在负担不起昂贵的房租,更关不起门,如果关门,我们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同样的情况我们一共5家,希望省领导能帮我们找到一条活路,让我们能这疫情期间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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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申诉控告

办件编号 JZXX20200500756 提交时间 2020-05-26 18:26: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戴兴君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税务部门的信任。

   您在来信中说,您承租的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门市房,肖主任来收房租(而且涨房租),您负担不起昂贵的房租。

   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您与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房屋一事(包括涨房租),属于民事行为,不属于税务部门执法的范围。

   建议:您向有权处理房屋租赁租金减免事宜的部门反映,提出您的诉求。

   如果您举报该公司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请向当地市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并附本人身份信息和举报材料。

   祝您工作顺利。

局长信箱

2020年5月27日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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