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呼兰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
留言时间:2019-10-08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0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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