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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派遣人员的残保金由派遣公司承担还是用人单位承担

派遣人员的残保金由派遣公司承担还是用人单位承担

留言时间:2019-11-04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1.派遣人员的残保金由派遣公司承担还是用人单位承担?

2.是给派遣人员开支及缴纳保险一方承担残保金,还是固定由哪一方承担,还是双方约定哪方都可以。

3.如果是约定的话,承担方需要给对方公司提供什么手续,以方便对方公司留存以备税务查账。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6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根据黑财综[2016]48号文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所以,缴纳单位的残保金在职职工数和残疾人就业数依据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情况确定,相应承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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