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的减征政策
留言时间:2019-12-04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月不超10万,季不超30万,免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减半对吗,那要是季超过30万元怎么交税,减半征收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6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季度超过30万时,增值税正常缴纳,附加税,印花税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