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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汇算时,每户赠送的地下室无产权面积成本是否可以扣除

土地增值税汇算时,每户赠送的地下室无产权面积成本是否可以扣除

留言时间:2020-04-02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土地增值税汇算时,我公司为叠拼户型,每户地下室面积一起交付给业主,但由于地下部分没有产权,在销售合同价款中不含地下面积价款(赠送),产权证上也不含地下面积,但与每户业主有明确约定,每户地下面积赠送给每户业主,并同地上部分一同交付每户业主。地下面积的成本能够直接分摊每户成本中,我们进行土增税清算时,这部分地下面积成本是否可以参与土增税成本中,统一扣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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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12366答复:您好,由于问题相关细节的表述不够全面,建议拨打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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