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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个税交费明细

09-30 个税交费明细 我要评论

个税交费明细

留言时间:2020-07-09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个税交费明细,2013年到2016年的,齐税务局打印不出明细,说无存档,此情况怎么办,我现及需税务交费明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9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12366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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