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计税
留言时间:2021-01-20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
我们单位2020年的年终奖在2021年2月4号发放,如果选择并入工作薪金计税,老师,那是并入2020年工作薪金还是2021年的工资薪金?
谢谢!
附件
4zvy4i.jpg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0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