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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临时用工工资

09-30 临时用工工资 我要评论

临时用工工资

留言时间:2021-05-28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科研性的种业公司,每年插秧时都要临时找很多人插秧,也就十多天,每人两千左右,我们不签合同,可以做工资表吗?还要交社保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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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8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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