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提醒
日期:2019-04-17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一、申报时间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
二、资料要求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责任提醒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