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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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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日期:2019-10-14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公司代办还是员工自行申报?

答: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员工可以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扣缴义务人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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