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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旅客运输服务获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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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旅客运输服务获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抵扣问题

日期:2019-03-28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我司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例如滴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我公司抬头,可以直接抵扣发票税金么?

答: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但该文件是4月1日执行所以发票必须是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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