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一罚[2021]38号
案件名称 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在检查过程中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2017年工程结算成本明细账、已责令限期改正,但你单位逾期仍未改正。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纳税人名称 江苏驰合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3006701186573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006701186573
法人证件号码 3****************5
法人姓名 张池
处罚结果 处以2000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09-07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09-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