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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税务局: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罚款5千!新沂市***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税罚[2021]2号

案件名称 新沂市***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7月12日,共计在浙江省温州市开具了307份发票。 1.新沂市***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在浙江省温州市开具307份发票统计表;2.《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钟吾税务分局询问(调查)笔录》。【小编注:新沂市归属江苏省徐州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纳税人名称 新沂市***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MWA4U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XMWA4U

法人证件号码 3****************1

法人姓名 谢某某

处罚结果 罚款50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08-20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08-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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