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
苏州税二稽结〔2019〕216601号
苏州念采天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08MA1WK3G746)
经对你(单位)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苏州念采天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家税务总局8.03案件而选案。
接到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通过税收征管系统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检查企业的账册、凭证;我局于2019年9月26 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网站对该公司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进行以下工作:
通过查询“金三系统”、“江苏税务数据情报管理”系统,发现该公司自办理税务登记以来,无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无税种认定信息、无申报信息、无购票资格认定信息,未领购发票、无认证信息、无报税记录、无银行帐号信息。从开业至今未进行纳税申报。
从国家税务总局8.03案件提供的线索看,苏州念采天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接受了一份涉嫌虚开的发票,但具体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方名称等基本信息均未提供。
综合以上情况,苏州念采天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虽然有接受虚开发票的嫌疑,但企业实际处于失联状态,无法进行纳税检查,且由于虚开线索不明确,企业未申报抵扣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又未领购发票,不存在对外虚开发票,经请示市稽查局相关部门,建议作暂未发现问题处理。
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