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辽宁  >  辽宁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取得征税的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辽宁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取得征税的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一般纳税人取得征税的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发布时间:2020-06-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第六条(二)的规定: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抵扣事项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