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今年9月份满3岁,我现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1-03-12 1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一)的规定: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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